国家能源局最新发布文件,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扩大能源领域投资。列入国家能源规划的项目,除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以外,都向民间资本开放。鼓励民间资本参与能源资源勘探开发,发展煤炭加工转化和炼油产业,参与石油和天然气管网建设,参与电力建设,并扩大新能源领域投入。
1.是经济技术风险,比如在能源、资源的勘探过程当中,有没有这个资源,这个资源的丰富度到底如何;进入核领域、电网领域等一些新能源领域都要求比较高的技术,而民营企业现在这方面的技术准备总体还明显不足。
2.是政策和行政方面的风险,政策还要进一步具体化,因为能源涉及到方方面面,它的执行过程当中还是会遇到很多问题,一些政府部门在管理当中不作为,或明或暗的限制还会存在。第三个是道德风险,有一些民营企业,为了尽快获得能源资源或者参与这方面的投资,可能会采取一些非正当的手段。
机遇也很大,明显扩大了投资的领域和范围,创造了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进行联合投资、合作发展的机遇,使民营企业做大做强,创造了一些非常大的机遇。
民间投资的健康发展与逐步壮大,已经成为促进能源发展的重要力量。陈永杰认为,鼓励和引导能源领域的民资,有利于我国能源的市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