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对生态红线区域实行最严格管控制度
中国生态资源丰富,但长期的不合理开发导致生态环境破坏严重。
分析人士指出,近年来,十面“霾”伏、地下水污染、耕地重金属超标等一系列生态安全公共事件凸显了当前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生态环境保护亟须从事后管理发展为用制度和法规的“红线”约束。
环境保护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夏光表示,在中共十八大已经提出一系列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基础上,三中全会充实了生态红线、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生态补偿等有关内容,建设“美丽中国”的体系变得更加完整。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院长孟伟认为,决策层在这个时候对生态文明建设进行战略性部署,做出了关键的决定。
环保部今年9月发布消息称,力争在2014年完成全国生态红线划定技术工作,出台国家生态红线管控的政策措施和生态红线管理法规,明确各级政府及相关企业、社区和个人在生态红线区域生态保护的责任和义务,对生态红线区域实行最严格的管控制度,保障国家生态安全。
“生态红线是对影响自然行为的底线管理,可以分为区域地理、环境质量、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等几个类别。”夏光说,“江河源头地区和生态屏障地区,就不能强求其大力发展经济。一旦划定为自然保护区,当地发展就通过生态补偿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