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明集团对江苏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处罚结果表示质疑
2012年11月28日,皇明集团第五次媒体见面会在山东德州太阳谷召开。会上,皇明集团董事长黄鸣对江苏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处罚结果表示质疑。处罚结果中仅为江苏质检院一方受罚,而另一事件主角日出东方未被提及。对此,黄鸣质疑:“两家作案,一家轻罚。江苏质检院‘丢卒保车’,而日出东方却连补贴资格都未被取消。”黄鸣同时表示将向中纪委、监察部实名举报,并“约战”日出东方,提出将检测报告拿到国家质检总局层面“复检”,若查出造假,须承担10倍金额罚款。
皇明集团技术总监张立峰在会上再度举证,检测报告数据有造假之嫌。在日出东方公司共计160个检测型号的数据结果中,至少有44处出现数据矛盾,型号扩展规律和检测结果规律严重不一致性。同一机型、同样性能但序号不同的产品,能效系数却不同。董事长黄鸣用通俗的语言解释给在场媒体,“就是同一个人换了件衣服,你就说这个人性别不同了。而且,同型号的产品一般只会检测一台,数据重复使用的情况下,出现不同的能效系数,极有可能是数据造假。”
此前,皇明集团已经就日出东方“骗补门”召开四次媒体见面会,接连不断抛出疑点并加以举证,力揭行业黑幕,令事件迅速发酵。皇明的高调“揭潜”招来了各方质疑,但却丝毫没有动摇“斗士”黄鸣“一定要一个结果,要分出一个黑白”的决心。
第四次发布会,皇明对太阳能上市企业第一股日出东方和江苏质检院的“骗补门”事件提出“天气情况佐证造假”的新举证。皇明认为南京3月到6月的天气条件,江苏质检院不可能完成检测。
第三次新闻发布会,皇明认为江苏质检院提出的“复检”,不是对待此事应有的态度,这明显是一种“有意造假”的行为。江苏质检院承认利用日出东方的场地进行检测,提供非第三方检测报告,已属违规检测。而日出东方再次重申,“检测造假”责任方不在企业,不接受江苏质检院复检的做法。
皇明在10月23日召开第二次新闻发布会,质疑江苏质检院的公告与日出东方的检测报告检验时间、地点造假,江苏质检院出具检验报告数量与其测试承载能力不符。
10月16日,皇明在第一次发布会上,对第一批太阳能热水器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申报过程中的若干检测问题提出质疑。质疑江苏质检院在短短数日内出具300多份检测报告,检测周期和检测设备都不够。
皇明还几次披露了太阳能热水器行业的潜规则,呼吁太阳能热水器行业尽快出台安全强制标准。到目前为止,有关太阳能热水器的标准,国际上有45部,而国内才有36部。而除了能效标准要强制推行之外,其余的标准都是推荐性的标准,不具备法律的约束力。